关于发布2023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笔试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3-16 20:00:26

按照2023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本次笔试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开考比例等事宜

(一)无人报名岗位

岗位代码为2023-06、2023-13、2023-14、2023-19、2023-26、2023-30的,无人报名,取消招聘计划。

(二)达到开考比例岗位

岗位代码为2023-07、2023-12的,达到开考比例,正常开考。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

1.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

岗位代码为2023-152023-202023-242023-27的,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

1)岗位代码为2023-01、2023-02、2023-03、2023-04、2023-05、2023-08、2023-09、2023-10、2023-11的,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划定最低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代码为2023-16、2023-17、2023-18、2023-21、2023-22、2023-23、2023-25、2023-28、2023-29的,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不设面试开考比例,划定最低面试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

、笔试相关事宜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326日(星期

  公共科目:08:00-09:30

  专业科目:09:50-11:50

  考试地点:绥芬河市第三中学(绥芬河市山城路217号),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32508:00至32608: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http://sfh2023ws.ibaoming.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2.考试当天,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并规范佩戴口罩。

3.考生充分考虑考试期间可能会出现的身体突发状况,提前做好身体健康预估,以便安全平稳参加考试。

三、政策加分事宜

1.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2023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受政策加分指南》(见附件)要求进行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2.时间:202332614:00-15:00

3.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侧绥芬河市海融路与富华街交叉口海融书香苑1号楼)

、其他事宜

本通知对外发布7个工作日(2023316-2023324日)。咨询电话:18645261808。


 

附件:2023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受政策加分指南

 

         

 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16